「驾驶人」驾驶人记分没有达到满分有罚款尚未缴纳
今天我们来聊聊驾驶人,以下6个关于驾驶人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汽车知识。
本文目录
驾驶人和驾驶员的区别
驾驶人不一定拥有国家承认的驾照, 只具备普通的驾驶水平,而无国家认定的资质。 驾驶员则是国家认可拥有驾照、拥有一定驾驶水平的人员。
驾驶员主要是指交通工具的驾驶者,一般多指汽车的驾驶者。驾驶员也多指军用设备的驾驶者,如飞机驾驶员、坦克驾驶员等。
驾驶人 驾驶员有什么区别
以前叫驾驶员,后来叫驾驶人。
驾驶员是一种职业称呼,比如书记员、运动员。驾驶人是指驾驶某种交通工具的人。
驾驶人年龄6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什么
年龄在60岁以上,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 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 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 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 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驾驶员还是车主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驾驶员还是车主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车辆借用或者租用导致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由交强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承担。所有人在借用过程中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2、驾驶人是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属故意行为的,雇员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如下: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责任是损害结果而产生的,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上当事人是否遵循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是有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都是什么意思?
驾驶人就是开车的那个 所有人就是这车的主人
驾驶人驾驶有达到报废标准嫌疑机动车上路的
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交警只能扣留车辆,还没达到拘留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交警只能扣留车辆,还没达到拘留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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