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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规定」2021年交通新规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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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交通新规定介绍随着国家的发展,国民生活也慢慢富裕起来,私家车也越来越多。但是交通事故也时常发生。随着交通设施的更加完备,交通规则也更加完善了,只有大家都形成了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就会明显减少。接下来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交通规则新规定。交通规则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二十七条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三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四十一条?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第五十四条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第六十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第八十条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第八十一条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第八十三条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第八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一百二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牌证、在编机动车检验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负责。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行使职权,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法施行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第一百二十二条?国家对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管理。第一百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通过小编讲了关于新交规,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每年国家都会根据现实情况调整法律法规,让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所以我们要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整改,用以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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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法规2023年新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处罚前,应当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告知该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并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完毕同一辆机动车的多起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进行。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得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得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2021最新交通法扣分规则

    1、2021最新交通法罚分标准最新交通法规罚分实施方案是什么?再次沿用2021年宣布执行新交通法规罚分实施方案。新交通法规提升了违规成本费,计分项也由38项提升至52项。下面相关最新交通法罚分标准的相关内容就由我们为您详解,感谢你们的阅读文章!国家公安部10月8日发布了全新修改的《机动车辆驾驶证领取和应用要求》,新交通法规严苛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方法。最新交通法规罚分实施方案也更加严苛,闯红灯违章交通违章计分将由三分提升到六分,不预约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最新交通法规中有关校车驾驶人监管的_容自公布生效日实施,别的要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1新交通法规提升了违规成本费,计分项也由38项提升至52项。实际罚分关键点如下所示:交通违章的解决:(被交警队抓到)1、闯红灯违章,记六分,罚一百元。2、酒后驾车,5年内不可再报考驾驶证。3、未系,记三分,罚一百元。4、副驾未系,记一分,罚50元。5、行驶中途拨通手机上,记三分,罚一百元。6、行驶中途吸烟,记一分,罚一百元。7、有心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惩罚。8、超速行驶驾驶,记六分。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像违反规定(非当场惩罚)处罚计分:(是摄像处罚)1、闯红灯违章,处罚200元。2、不按导向性行车道行驶,处罚200元。3、违背禁止标线行驶,处罚一百元。4、超速行驶驾驶,处罚200元。5、机动车辆走非机动车道行车道,处罚一百元。6、逆向行驶,处罚200元。7、违泊车,处罚200元。一、机动车辆驾驶人会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不符合的机动车辆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三)驾驶运营客运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载客超过核准总人数20%之上的;(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尚不涉嫌犯罪的;(五)上路面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悬架车辆牌照的,或是有意挡住、破损、不按照规定安_车辆牌照的;(六)应用仿冒、伪造的车辆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识牌或是采用其它车辆牌照、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转向、逆向行驶、穿越重生中间隔开带调头的;(八)驾驶运营大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泊车的;(九)驾驶中小型之上载人载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辆运输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要求车速20%之上或是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上行驶超过要求车速50%之上,及其驾驶别的机动车辆行驶超过要求车速50%之上的;(十)持续驾驶中小型之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车辆运输超过4钟头未停_歇息或泊车休息低于二十分钟的;(十一)未获得校车驾驶资质驾驶校车的。二、机动车辆驾驶人会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一次记六分:(一)机动车辆驾驶证被扣留期内驾驶机动车辆的;(二)驾驶机动车辆违背路面交通指示灯行驶的;(三)驾驶运营客运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载客超过核准总人数未达20%的,或是驾驶别的载客汽车载客超过核准总人数20%之上的;(四)驾驶中小型之上载人载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辆运输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要求车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小型之上载人载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辆运输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或是驾驶别的机动车辆行驶超过要求车速20%之上未做到50%的;(六)驾驶大货车载货超过核准载品质30%之上或是违规载人的;(七)驾驶运营客运车之外的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泊车的;(八)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上违反规定占有紧急停车带行驶的;(九)低可见度气象要素下,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照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辆运输超限额的不能拆解的物件,未按规定的_间、线路、速率行驶或是未悬架显著标识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辆运载发生爆炸物件、易燃易爆物品化工物件及其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未按规定的_间、线路、速率行驶或是未悬架警示标识并实行必需的防范措施的;(十二)以瞒报、蒙骗方式补办机动车辆驾驶证的;(十三)持续驾驶中小型之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车辆运输之外的机动车辆超过4钟头未停_歇息或泊车休息低于二十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辆不依照要求避让校车的。三、机动车辆驾驶人会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一次记三分:(一)驾驶运营客运车(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之外的载客汽车载客超过核准总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小型之上载人载货车、危险品车辆运输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或是驾驶别的机动车辆行驶超过要求车速未达20%的;(三)驾驶大货车载货超过核准载品质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小于要求最少速度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驶进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上不按照规定行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辆经行人行道,不按照规定降速、泊车、避让路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辆违背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高速行驶、让行的,或是反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辆违规牵引挂车的;(十一)在城市道路上车子出现常见故障、安全事故泊车后,不按照规定应用光线和设定警示标志的;(十二)上路面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按照规定按时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检查的。四、机动车辆驾驶人会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辆经行交叉口不按照规定驾驶或是泊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辆有拨通、接通手持式电_等防碍安全性驾驶的行为表现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的;(四)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或是快速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辆遇正前方机动车辆泊车排长队或是迟缓行驶时,借道高速行驶或是占有正对面行车道、交叉等待车子的;(六)不依照要求为校车配置安全防护设备,或是不依照要求对校车开展安全性保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输学员,不依照要求置放校车标识牌、打开校车疏散指示灯,或是不依照经审查明确的路线行驶的;(八)校车左右学员,不依照要求在校车停车站点停靠在的;(九)校车未运输学员上路面行驶,应用校车标识牌、校车疏散指示灯和泊车警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路面行驶前,未对校车车辆状况是不是满足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查验,或是驾驶存有事故隐患的校车上路面行驶的;(十一)在校车乘载学员时给车子给油,或是在校车汽车发动机模块灭掉前离去驾驶坐位的。

    百万购车补贴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最新的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如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等。没有按规定贴在风挡玻璃的右上角,这也是违章行为,另外如果忘记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也会受到相应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23交通法规新规定

    以下是2023年交通法规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1、私家车限购政策

    为控制城市交通拥堵,减少尾气排放,多地开始实行私家车限购政策。目前已经有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实施了严格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也将逐步加入。

    2、机动车排放限制

    为缓解道路拥堵和改善空气质量,各城市还出台了机动车排放限制政策。包括实施国五以上机动车禁行、减少车辆使用时间、限制车辆驶入市区等措施。

    3、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各地也开始实行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具体来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免征购置税、免费充电等。

    4、交通违法处罚力度加大

    为了加强道路管理,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逐渐加大。目前很多违法行为都面临罚款、扣分、拘留等处罚措施。

    5、共享经济交通模式推广

    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交通模式也开始普及。在未来,共享经济交通模式将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出行方式。

    6、交通数据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开始加速推进交通数据信息化建设工作。通过应用各类信息技术,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模式,来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7、道路安全设施完善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各地也开始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包括加装交通信号灯、路障、隔离设施等,以提高道路交通流畅度和安全性。

    8、鼓励公共交通优先

    为了实现城市优质出行,各地政府开始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通过提供便利、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居民从私人交通转向公共交通出行,从而促进城市绿色交通发展。

    交通新规定有哪些

    中国的交通管制一直很严格,相应的违法者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我国交通管理部门也规定了相应的车流量管理。那么,有哪些新的交通法规呢?一、具体扣分情况如下:交通违章处理:1.闯红灯,得6分。罚100元。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发生事故等。对5年内不再次申请驾驶证、10年内不再次申请驾驶证、终身不申请驾驶证的,给予处罚。(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3.不系安全带扣2分,罚100元。4.如果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被处以5元至20元的罚款。5.边开车边打手机,得2分。6.故意遮挡号牌,得分12分。7、超速,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具体扣分规定详见下文)。咨询律师,看看交警的处理是否违法。7类违法视频录制(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视频录制罚款)1.闯红灯将被罚款200元。2.如果你不在引导车道上开车,你将被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驾驶将被罚款100元。4、超速行驶,罚款200元。5.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处以100元罚款。6、逆行,罚款200元。7.违章停车将被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的;(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的中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以下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记6分:1、机动车每小时行驶50%以上。2.高速公路车道停车3.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机动车在应急车道行驶。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记为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2.机动车以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速度行驶。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4.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令标志指示。6.不按规定超车、避让、逆行。以下交通违章一次记2分:(一)未按规定驾驶、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时,前方机动车排队停车或者行驶缓慢时,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或者穿插等候车辆的;(六)未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载有学生的校车,未放置校车标牌,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牌灯,或者未按批准的路线行驶的;(八)校车接送学生,未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点停车的;(九)校车不搭载学生上道路,使用校车标牌、校车灯和停车标志;(十)在道路上驾驶校车前,未检查校车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校车内有学生时为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熄灭前离开驾驶座。这些要求都是从我们道路上的重大违法案件中得到解答的。规定在市区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乱鸣笛等违反交通法规的驾驶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对这些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百万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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