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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2013新交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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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以下6个关于交通法规新规定2013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汽车知识。

本文目录

  • 2013新交规内容?
  • 2013交通法律法规改了哪些
  • 请问关于2013年交通新法规中关于红绿灯规定是怎么样的?
  •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2013新交规内容?

    2013年最新交规扣分细则

    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共五种。

    一次扣12分情况 一次扣6分情况 一次扣3分情况 一次扣2分情况 一次扣1分情况

    核心内容:公安部出台的2013年新交通法规,具体调整的内容有新增14个涉及小车管理的记分项,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等共六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

    调整一:新增14个涉及小车管理的记分项。

    1. 增加使用伪造和变造小车标牌、小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

    2. 不按规定避让小车记6分。

    调整二: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

    1.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小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 未取得的小车驾驶资格驾驶小车的。

    调整三: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

    1. 机动车超速50%以上;

    2. 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

    3.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4.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调整四: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

    1. 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

    2. 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调整五: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调整六: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

    超速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表违法行为道路类型车辆类型中型以上客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车其他机动车超速50%以上所有道路记12分记13分20%以上50%以下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记12分记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意外道路记6分记6分20%以下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记6分记3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意外道路记3分记3分

    2013交通法律法规改了哪些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请问关于2013年交通新法规中关于红绿灯规定是怎么样的?

    2013年交通新法规中关于红绿灯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新交规是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将于1月1日起执行,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此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框,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式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ῼ/p>

    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交规是公安部2013年新交通法规将于1月1日起执行,按照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此处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框,保护号牌且不影响号牌字符识别,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式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和可ῼ/p>

    道路交通安全法

    合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规定地点”应理解为停车场、车库、停车泊位等,不包括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详细规定了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的规定,比如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桥梁、陡坡停车;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等。

    对有上述违反规定停车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规定,可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实施拖移的程序:(1)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2)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公开拖车查询电话,并通过标志牌或者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及时发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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