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治超」科技治超什么意思
今天我们来聊聊科技治超,以下6个关于科技治超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汽车知识。
本文目录
科技治超!广州5座大桥将设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
货车超载,不但影响着司机的行车安全,而且容易对市政设施造成损害,进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近年来,广州也在加大力度治理超载,特别是加强了对于重要道路桥梁的监测,并运用高科技手段,确保此类市政设施安全。
近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州市重点道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东圃特大桥、三滘立交、东沙立交、海南立交、增滘立交)项目招标公告》(简称《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显示,广州市将在以上5座大桥设置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施,严查超载,确保道路桥梁安全。
据了解,5座桥梁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施,包括不停车称重系统、外廓尺寸检测系统、交通情况调查系统、车牌识别及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动态称重子系统包括石英称重传感器、信号放大器、石英动态称重AD数据采集分析仪表、车辆检测器等。
同时,配备车牌识别及视频监控系统,用于抓拍超载车牌。根据《招标公告》,车牌识别前后抓拍机900万像素、侧抓拍相机900万像素、闪光灯、补光灯。
为了安装检测系统,还需要对相应路面进行改造,路面改造主要是针对称重设备对应路面要求比较高,路面称重设备需要高强度路面(水泥硬化)及平整度相对好的路面,从而确保称重设备的准确率。
1、荔湾区:东沙立交
东沙立交接入道路为东新高速和东沙大道。东新高速为收费高速公路,本项目不考虑收费高速公路接入匝道整治;东沙大道有2个入口匝道,分别为东、西行方向,均为单车道,匝道宽度约7米。
东行方向:入口匝道与地方路的分流鼻处附近平面线形曲率半径较大,纵坡较小,宜在东沙大道匝道入口布设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备。西行方向: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布设在东沙大道西行匝道与东新高速匝道合流鼻端前,此处为直线段,且纵坡较小,适宜系统布设。
增滘立交
增滘立交为东南西环与龙溪大道相交立交,为Y形+喇叭立交,有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龙溪大道上有东、西向两入口匝道,均为单车道。入口匝道汇流后经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东南西环在海南立交与增滘立交之间路段北往南方向现状已设置了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因此本立交仅需考虑北行方向。不停车检测系统安装收费广场北行方向匝道分流鼻端处,共2车道。
海南立交
海南立交为东南西环与广珠西线、花地大道相交立交,广珠西线为收费高速公路,本项目不考虑收费高速公路接入匝道整治;东南西环与花地大道立交为双喇叭立交,有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花地大道上有南、北向两入口匝道,均为单车道。入口匝道汇流后经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收费广场出环城高速一侧现有治超站。
本立交收费广场出环城高速侧现有治超站,现状收费广场前后分合流鼻端距离较长(约320米),有条件结合现有路侧治超站进行复测劝返,为保证行车安全,需在治超站大门前后设置灯控,在花地大道南进东南西环分流鼻处附近布设不停车检测系统。由于花地大道南北行方向已由沙尾大桥布点覆盖,因此只需在花地大道南南行方向入口处布设不停车检测系统,共2车道。
2、广州市其他区:东圃特大桥
东圃特大桥南、北侧分别与新洲立交、东圃立交相接。新洲立交为东南西环与新港中路相交立交;东圃立交为环城高速与中山大道、黄埔大道相交立交,交通转换较复杂。东圃特大桥位于直线段上,现状为双向6车道+2车道应急车道。根据广州重点道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在东圃特大桥北岸桥头主线南北向各布设不停车检测系统。
三滘立交
三滘立交为东南西环与广州大道相交立交,有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广州大道上有南、北向两入口匝道,均为单车道。入口匝道汇流后经收费广场(收费站已拆除)。收费广场进环城高速一侧现有治超站。治超站大门紧邻入口匝道合流鼻端。不停车检测系统安装在现状收费广场中央直线段,共4车道。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可以采集车辆哪些信息?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一种全新科技治超执法模式。深邦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采用国际先进的石英晶体压电技术,融合loT物联网、边缘计算、边缘AI、视觉识别、云边协同、数据挖掘、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不干扰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前提条件下,24小时全天候自动检测0.5-100km/h车速的货运车辆重量以及外廓尺寸,自动识别超限超载违法车辆
如何选用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
浙江润鑫的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性能较全,性价比较高。
科技治超平台哪家好?推荐一下?
在国道和省道上用的比较多的要说今迈了。
零容忍!佛山重拳整治货运行业乱象,持续到年底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月9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解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举措。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构建货运长效治理机制 。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揭阳市货运行业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非法改装、非法贩油肆虐猖獗,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乱象问题被暗访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震动和影响。 为深刻汲取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教训,构建货运市场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佛山市政府近期印发了《佛山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决定从6月起至12月,在全市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上月底,佛山市副市长葛承书召集市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对佛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精准施策,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内容开展:一、对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问题整治;二、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问题整治;三、对货车非法改装问题整治;四、对黑加油点非法贩油问题整治。 多措并举 部门联动推四大整治举措 市民可通过热线举报投诉 第一,严抓队伍纪律,开展对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执法部门包庇纵容等问题整治。以揭阳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为警示,持续开展执法队伍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执法队伍教育,规范执法行为。 第二,聚焦综合治理,开展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问题的整治,压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治超格局。 第三,突出源头监管,开展对货车非法改装问题整治,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对货车登记、年审和维修改装点等改装源头的整治,力求解决货车非法改装的顽疾。 第四,强调部门协同,开展黑加油点非法贩油问题整治,公安、发改、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对于黑油站非法贩油问题,形成整治合力。 整治期间,市民群众可通过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货运行业乱象进行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将落实专人跟踪,按规定时限处置,一经查实,严厉查处。佛山市各相关部门还提醒货运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及企业,要遵章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环境。 热点答疑 Q:对于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A:在超限超载的整治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并将治超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加强源头治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压实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等各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重点区域周边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路面查处高压态势。四是实施联动管理。建立健全公安、交通信息交换共享常态化机制,落实“一超四罚”。五是完善治超设施。加强治超卸货场建设,完善科技治超经费保障,加速佛山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全市科技治超网。 Q:如何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的整治? A:对于货车非法改装问题,佛山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货车源头监管,加强货车注册登记、年检年审把关。二是加强营运车辆准入管理,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准入关。三是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严查非法改装维修点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路面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3轴及以上货车非法改装问题开展排查和处罚。 Q:对于黑油站非法贩油问题,多部门如何联合整治? A:对于黑油站非法贩油问题,佛山多部门将形成整治合力,具体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加强成品油源头监管,严格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质管理,严查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经营企业向无证加油站(点)供油行为。二是深入道路沿线及村镇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储油罐、储油点开展排查整治。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超限,是指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超过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限制或者超过公路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 本条例所称超载,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第三条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源头管控与通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推进科技治超,建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并将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各类园区管理机构在各自区域范围内做好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履行治超行政执法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提升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全省统一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并与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共享。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应当接入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超限超载严重违法失信人名单,并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且为举报人保密。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车辆驾驶人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加强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第二章 源头管控第十条 企业生产、销售的货运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的本企业产品种类和参数生产、改装,加强车辆一致性管理,不得虚假标定。第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 禁止拼装或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为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对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按照规定责令恢复原状或者强制报废。第十二条 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称重设备并确保计量准确; (三)按照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 (四)按照货运车辆装载要求装载、配载货物,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配载证明,并由货运车辆驾驶人随车携带; (五)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和货物名称、重量、尺寸等货物装载、配载信息进行登记、保存,并实时、准确传输至省货运车辆治超信息平台; (六)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货运源头单位,并定期更新。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科技治超」科技治超什么意思》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汽车知识,敬请关注本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本文由“小小小”发布,不代表“昆山车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kscw.cn/qczs/1800.html